数字货币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值得去探究的方面。当下,数字货币已经从支付流通的职能提升到了价值尺度的职能,然而却缺少根本性的推动力量,这样的现状让人感到疑惑不解。另外,私人的数字货币其影响力相对来说比较有限,而法定的数字货币则拥有独特的优势。
数字货币的职能转变
目前数字货币的交易网络在不断拓展。然而,在价值尺度职能的提升方面,却缺乏相应的推进力。当计算全球数字货币交易的相关数据时可以发现,其大部分仍然停留在支付手段的阶段。各种所谓的创新应用场景,并没有真正让数字货币提升到价值尺度职能。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使用数字货币,只是把它当作一种类似电子转账的支付方式,并没有将其与衡量价值联系起来。并且,从多数企业接受数字货币支付的情况来看,也大多是出于流通便利的考虑,而不是认可其价值尺度职能。另一方面,价值尺度职能的提升需要众多因素共同起作用,而不是仅仅依靠单纯的网络拓展。
从根源角度去探寻,价值尺度职能难以提升与区块链技术的固有特性、市场信任的构建以及监管存在空白等诸多方面有关联。在一些新兴的数字货币市场里,由于缺乏监管,虚报价值的情况和价格剧烈波动的现象较为常见,这导致大家难以将其当作稳定的价值尺度。
稳定代币数字货币的局限
稳定代币数字货币借助其他资产或主权货币获取信用。例如现实中存在一些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其价值完全依赖于美元。在国际贸易场景里,倘若美元出现波动,这些稳定币难以保持自身不被影响。并且它们在一些交易平台之外的实用范畴十分有限。从全球经济的格局角度而言,这种稳定币只是在个别地区或者小范围内被尝试应用。在一些贫困地区,即便对这类数字货币进行推广,由于缺乏足够的基础设施来支撑,同时民众的认知也不够,所以它所产生的影响力依然很低。
这种信用关系是因其他资产基础而形成的,它具有不稳定性。例如一位非洲小商贩,其所在地区的货币波动较为厉害,网络设施也不够完善。正因如此,稳定币对他的吸引力不是特别大,更别说会引发大规模的影响了。
法定数字货币的优势
法定数字货币有其独特之处,因为它与法定货币价值等同且有主权国家的支持。在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与测试是依托强大的国家主权信用来进行的。这意味着在国内进行交易时,它能够拥有和传统人民币一样的价值保障。法定数字货币凭借国家信用,能够自身具备流通手段的职能。例如,在某一小城市的商业活动里,它可以像现金那样自由地流动,直接成为商家和消费者的财富载体。在跨国交易方面,只要两国之间建立起相关法定数字货币的合作交流机制,情况就会和国内一样。
数字货币的主权特征
法定数字货币的货币主权特征较为显著。欧洲国家在考虑推行法定数字货币之际,首要考量的是对货币主权的维护与巩固。倘若私人数字货币大规模推广,就有可能对一国的货币主权构成威胁。例如比特币,它在某些非法交易的场合中大量存在,尽管遭到了抵制,然而由于它具备跨地区无限制流动的特性,倘若不加以管制,极有可能会扰乱一个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而对货币主权产生冲击。
从历史层面来看,一个国家的货币主权和国家的根本金融安全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货币主权受到侵蚀,就会出现像通货膨胀以及汇率出现波动这样的一系列问题。
数字货币信任基石
信用货币要发挥职能,需依赖政府信用背书。普通纸币在发行流通时,是基于大家对政府信用的信任。政府信用源自对国家主权的掌控。所以,信用货币天生带有主权倾向。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只有主权信用强大的国家的货币能保持相对稳定。对于数字货币,国家层面的中央银行法定数字货币完全依靠国家主权,以法定货币为基础来达成货币信用。从日本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理念来看,都是围绕其国家主权和本国法定货币展开的。
在国际层面上,若法定数字货币实现了国际化,那么它的性质依然是主权货币。比如说,欧元区的货币在进行国际化的进程时,始终都带有欧洲央行所蕴含的那种主权性质,并且属于欧洲的法定数字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可行性
法定数字货币的供给具有中心化的特性。一方面,这使它具备高信用、严监管等优势。在中国对法定数字货币进行测试期间,中心化的发行机构明确了自身的责任与权力界限,以此保障了数字货币的权威性。法定数字货币虽在技术和支付方面有去中心化的呈现,但它的发行和监管必定是中心化的。这意味着在监管层面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例如,某个大型金融企业若想接入法定数字货币相关业务,就必须遵循发行机构的监管规则。
监管具备可行性,这让通过发展法定数字货币去竞争国际金融话语权有了可能。倘若各国都能察觉到法定数字货币背后的这种新的国际竞争契机,就必定会竭力发展自身的法定数字货币,就如同当下各个科技强国都会提升对法定数字货币相关研发的投入力度一样。这会引发新的国际金融格局下的竞争与合作发展态势。那么,在这种即将来临的竞争与大变革的情形之下,你作为普通民众将会做好哪些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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